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的委托,就其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空调采购 HSZFCG(G)20160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空调采购 本项目预算190万元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A. 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B.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配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C.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下载招标文件发送报名信息并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F.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专项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A、招标(采购)文件在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网站(网址:(www.huishan.gov.cn/l/hscgw/)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报价),可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惠山政府采购网“站内公告”栏内下载),并于 2016年 9月 12日 前传真(0510-83598890)至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并电话(0510-83597000-86203)确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 2016 年 8 月 29 日 9:30,在无锡市惠山区采购中心6201室(惠山区文惠路8号)进行公开答疑会,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6 年 9 月 14 日 13:30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4 日 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采购中心(惠山区文惠路8号6号楼620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廉少杰、刘增刚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6 年 9 月 13 日 前到达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账号: 408460100100035548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14:00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6201室(惠山区文惠路8号6号楼)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6202室 邮编:214174 联系人: 廉少杰、刘增刚 电话:0510-83597000-86202 传真:0510-83598890 网 址:wwww.huishan.gov.cn/l/hscgw/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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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8 月23 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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