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博物馆关于财产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博物馆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财产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财产险及公众责任险。 (2)采购编号:SZZJ2016-T-028。 (3)采购单元:共1个单元。 2、保险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零时起至2017年9月17日二十四时止。 3、采购预算(人民币):¥2300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在苏州地区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且已正常经营。 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允许授权其苏州地区(大市范围内)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谈判,须提供法人企业授权书。 5、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注: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办理参与采购活动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发售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发售地点: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采标文件: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概不负责。 4、供应商拟参与采购活动前,须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属法人鲜章,有关内容严禁涂改,否则无效)以获取参与资格,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 (1)报名表(格式后附)。 (2)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证明材料、在苏州市区有固定营业场所证明资料和总公司出具的允许参加谈判的授权书(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提供)。 (3)企业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非企业负责人须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由该供应商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申明。 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委托内容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参与采购活动,否则无效。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否则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时间:2016年8月30日13:00时起至13:30时止。 2、提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16年8月30日13:30时。 2、评审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采购人 (1)名称:苏州博物馆。 (2)地址:苏州市东北街204号。 (3)联系人:夏先生。 (4)联系方式:0512-67576036。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联系人:俞吉。 (4)联系方式:0512-62826523。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5855。 七、说明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近期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此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本项目采购信息的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16:00时止。 附:报名表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完)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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