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宿迁市民政局委托,就宿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托管运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
:宿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托管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JSTY[2016]28号
(三)项目预算:75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市民政公共服务中心院内,是市委市政府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一项重点工程,成立于2014年10月,总面积5000多平方米,拟将中心建设成为全省领先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政府职能转移基地、社会治理创新基地。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报价最高限价为75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 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四)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投标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满2年以上且评估等级为3A(含)以上的专业社会组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指引》。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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