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的委托,就该单位的
触摸一体机采购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触摸一体机采购 (项目编号:HAKFDL-竞磋-2016017 ) 2、 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触摸一体机采购,详细采购参数见第二章要求。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除上述(1)资格要求外,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交互智能平板、展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与质保函;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仅需提供质保函; (质保期一年) 3)供应商提供所投品牌(交互智能平板、展台)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所投品牌(交互智能平板、展台)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供应商所投品牌(交互智能平板、展台)必须具有3C认证; 6)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5年 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 (1)具体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九部分”。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4、 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磋商文件请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磋商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发送至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邮箱:huaianwanhe@163.com),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16年 8 月 23 日至2016年 8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杨钱凤 联系电话:13915102301。 注:如果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 9 月 2 日下午14: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 9 月 2 日下午14: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5号)开明中学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 杨钱凤 联系电话:13915102301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 9 月 2 日 下午14 :30分 开标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5号)开明中学一楼会议室 7、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陈然 联系电话: 15861782565 采购人联系人: 陈然 联系电话: 15861782565 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2)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人: 刘 凯 联系电话:0517-83715279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8号开发区管委会1607室 (3)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杨钱凤 联系电话:139151023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43号 8、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叁仟元整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提交到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陆拾伍万元整(¥:650000元)
采 购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代理机构: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8月23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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