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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时间:2016-08-23 00:00:00 【字号 】 【关闭

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约6.8亿元,供应商拟定为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专家论证材料如下:

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实施服务单位,具备如下优势:  

一、综合技术实力雄厚 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宿豫区区属国有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设施建设,农村住房改造,配套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配套便民商业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古村镇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大,需求高,要求具有相应的社会信誉度和实力的宿豫区本地的公司来具体实施本次棚改项目,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熟悉宿豫情况,优势突出  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涵盖7个棚户区地块的征收工作,其中,江山大道东侧、五台山路北侧(B4)地块(东至黄浦江路,南至五台山路,西至江山大道,北至燕山路);黄浦江路东侧、五台山路南侧(C5)地块(东至环城东路,南至金色家园,西至黄浦江路,北至五台山路);五台山路北侧、黄浦江路东侧(B5)地块(东至环城东路,南至五台山路,西至黄浦江路、北至第一实验小学);江山大道西侧、天山路南侧地块(东至江山大道、西至珠江北路、北至天山路、南至燕山路);金沙江路东侧、天山路南侧地块(东至盐业公司及空地,西至金沙江路,北至天山路、南至燕山路);红星美凯龙东侧地块(东至环城东路,西至红星美凯龙用地、北至天山路、南至燕山路);西湖东路南侧三角地块(东至五岔路口、西至雨露居委会西侧道路、北至西湖东路、南至项王东路)。共涉及居民671户,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4.78万m2。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的规划、可研等前期工作,对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均有深入了解,具备突出优势,可以更加合理、高效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大的资金运作能力 本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政府主导的民生项目,虽然社会效益显著,但是整体上不具有经济效益,民营资本介入意愿不强,也不适合民营企业或小型企业运作,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融资实力和资金协调能力,且利率低,成本低,完全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可以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并能保证资金实现专款专用,便于政府监督管理。

本次棚户改造服务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项目覆盖面积广,社会关注度高,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牵扯多方利益,对象复杂。基于上述原因,推荐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参加“宿豫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专家:蔡敦甫 宿迁市宿豫区审计局 高级会计师  

周娟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会计师  

牟宗英 江苏剑辉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师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其它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与2016年8月30日下午17:30前携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申请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名称:宿豫区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

联系人:  黄菁 

联系电话:0527-84463779  

监管单位:宿豫区财政局  

联系人:  潘新亮

联系电话:0527-84465519 

宿豫区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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