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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律师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6-08-22 00:00:00 【字号 】 【关闭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律师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2016年至2019年律师服务定点供应商,包含法律诉讼;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见证;信访接待及涉法涉诉接访法律服务等。

    (2)采购编号:SZZJ2016-XC-G-005。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确定3家中标服务商。

(4)采购预算:1元

2、项目期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如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有总机构的授权;

投标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同时投标的,则设定总机构为有效投标,分支机构为无效投标;如有投标人的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同时投标,则随机确认一家分支机构为有效投标,其他分支机构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有关内容严禁涂改,否则无效):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律师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投标单位如为分支机构,则须同时提供总所(总公司)给分支机构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书须写明授权范围及时效。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人身份证;

(5)报名表原件(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或至招标代理公司填写报名表)。

四、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开始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时起。

    2、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9:30时止。

    3、提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9:30时。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大厦

    (3)联系人:史文霞

    (4)联系方式:66183330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联系人:沈鹰、徐杰

(4)联系方式:0512-62826523、62826513(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七、本项目采购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

八、本项目采购信息的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止。(完)

 

SZZJ2016-XC-G-005相城经济开发区律师服务.doc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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