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6年溧水城区东片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16-29 2、项目名称:2016年溧水城区东片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第一包:城东1片区; 第二包:城东2片区; 投标人按包投标,但只能限中其中一个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第一包中标后,第二包将不被推荐为中标人。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 第一包:城东1片区; 288万元(含专项资金50万元) 第二包:城东2片区; 285万元(含专项资金50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2)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在本企业近三个月(6月-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负责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无在建的保证书及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原件) (4)现场勘察及标前答疑会:由采购人统一组织。采购人只接收现场答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勘查现场确认表为准)。 5.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须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天上班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此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025-57222096)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封装于开标前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 9 月 13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11、现场勘察及标前答疑会:时间:2016年 9 月 5 日上午9:00-11:00(过时不候),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32号,联系人:孙 磊 电 话:15951018128。供应商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勘察,没有按时勘察现场及答疑导致对采购需求了解不充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勘察现场及答疑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请将勘察现场确认单原件装订在标书正本内,未勘察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1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孙 磊 电 话:15951018128 14、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 系 人:唐 奇 电话:025-56230968、025-56221982 传真:025-56221942 保证金事宜及合同见证:郭杭榕 56221942 邮 政 编 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314301008506) 帐 号:3201240221010000000332 15、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16、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本次招标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njls.gov.cn/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 8 月 22 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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