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代建项目管理局电梯【吴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SZCJ2016-WJ-X-013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代建项目管理局之委托,就其需要的电梯【吴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项目说明: (一)采购清单:电梯一台(具体见详细技术要求)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 8、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括: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在吴江区注册或在吴江区具备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工商注册的办事处作为售后服务机构。 10、为确保电梯售后服务保障的完善性,响应单位需为被纳入吴江地区“96333”电梯应急救援指挥网格救援单位,以吴江地区技术监督局提供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为准。 二、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主要功能要求:
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上述功能及技术要求必须满足。 2)安装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必须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3)成交单位工作时间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 4)所投电梯产品的控制系统、曳引机、门机要求原厂原品牌,控制系统、曳引机的原厂原品牌需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数据作为评定依据,门机原厂原品牌需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定依据。 (二)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获取使用许可证之日起计算)。(质保期由各供应商自报并承诺)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其它: 1.各单位需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报。 2.如配件选用进口件需出具进口报关单,作为报价文件的必备部分。 3.总体技术要求: 3.1电梯需符合国家生产制造和试验标准及规范的最新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3.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四)采购货物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政府部门如有新标准的,须按最新标准执行 ): 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4.《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及尺寸》GB7025-97 5.《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 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电梯用钢丝》GB8903-1988 8.《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 9.《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 10.《电梯层门耐火实验方法》GA109-1995 11.《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 1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13.江苏省防火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防火规则 14.其它各项有关标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交货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工程进度提供预埋预留服务,货物交货期为收到采购单位交货通知后20天内交货完毕(含二次搬运),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交货之日起20天内按采购单位计划安装调试完毕(含二次搬运,不含政府验收时间)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指定装卸位置。 5、验收 (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2)验收期限: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20天内领证并交付使用。 6、供货时,随产品还应当包括下列材料:产品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如有授权); (3)详细的项目说明(如与招标要求有偏离须标注并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书; (5)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6)询价响应函(见附件1); (7)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括: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8)所投电梯设备控制系统、曳引机的原厂原品牌的相关型式试验报告,门机原厂原品牌的检测报告; (9)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见附件3); (11)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的组织设计方案及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注:以上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询价响应单位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3、各询价相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http://ggzy.was.gov.cn/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注册会员步骤:未成为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的各投标人首先须进行CA锁的办理和激活,以及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善单位信息,通过审核进入供应商诚信库成为会员,之后才能参与该项目的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第6点中《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15517039,QQ号:1059989488。 5、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as.gov.cn/wjggzy/)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六、询价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询价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8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2、网上询价响应文件和纸本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 (一)询价响应单位须依据第四点响应报价文件组成的要求制作网上询价响应文件及纸本询价响应文件各一份。 网上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询价响应单位需登陆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as.gov.cn/wjggzy/)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用——苏州市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安装,使用该软件制作网上询价响应文件,最后使用ca锁主锁签章,可用主锁或副锁进行加密生成。开标现场须携带同一把加密的ca锁进行解密,否则无法解密。投标制作工具会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SZTF)和非加密文件(.nSZTF),需要在系统里上传加密文件,非加密文件可刻成光盘,开标时备用。开标现场如已上传的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导入非加密文件进行投标。 2、纸本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各询价响应单位于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纸本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询价响应单位的投标代表在开标现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检查纸本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核实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审查不合格的询价响应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相关事项: 1、纸本询价响应内容与网上询价响应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询价响应内容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截止时间后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询价响应单位未带CA; (5)因询价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询价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 3、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开、评标程序的,可以在开标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招标代理机构应把继续开、评标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询价响应单位。 九、报价说明: 1、询价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二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安装、配件、专用工具、包装、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吊装、卸货、检测验收、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以及报价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转账 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十、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备案后,供方向需方提供5%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履约保函于本工程竣工后30日后退回(无息)。由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由供方开户银行出具的以需方为受益人的银行保函,金额须与所要求的付款等额,货到工地现场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返还);待相应批次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批次货物合同价60%的货款并无息返回预付款保函;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验收合格满二年内付清。(注:原则上付款步骤按以上进度,对于个别单位的特殊要求,需要变动的必须经监管部门的同意。)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即甲方和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十一、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00) 2、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541768100853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营业部 缴纳办法:询价响应单位统一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方式,于交纳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中标的,当场退回。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5、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三、评审内容:
注: 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不得中标。 2、付款步骤、交货期、质保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 3、针对评审内容中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合格,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十四、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五、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应在项目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7、在询价结果公示期间,询价成交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原件资料以备与复印件资料核对。 8、如询价响应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青 联系电话:0512-63498293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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