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6-X-117号(社1608-12)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采购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6-X-117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0000元整 四、采购项目名称:台式计算机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8、按本询价响应文件规定交纳询价响应保证金; 9、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2、其他要求 (1)交货时提供联想原厂质保授权函。 (2)硬盘预设PXE引导扇区,对接内部PXE服务。 (3)系统安装预制接口和客户端设置,对接内部服务器。 注:成交供应商须按客户要求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七、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注明单台最高限价的货物还须符合最新一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硬件和软件配置必须按协议供货目录内的配置要求在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原厂原包装送货,不接受另外改装、购买服务等,以防止影响原厂商的售后服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原厂质保产品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在成交单位提供每台机器的序列号(需整理成表格以便固定资产登记)后15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一时无法维修时,需提供备机使用。注明单台最高限价货物还须满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6、违约责任 6.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6.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并向采购方提供下列单据(A、B、C)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九、询价采购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2、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询价采购失败。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3);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所有成交单位可提供服务的承诺);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 10、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4、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十一、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否则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00元,账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199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届时凭收据递交响应文件。 6、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8月25日9 :00~10 :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4、本项目将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13:30 在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评审。 十三、询价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各响应供应商报价与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相比,总下浮率由大到小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明单台协议供货价格最高限价的设备,其响应价格同时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不具备成交资格。 [总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所选方案品牌协议供货总价)*100%] 若总下浮率相同,则以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响应报价也相同,则由采购单位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2、如询价响应供应商存在“苏财购字(2014)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佳 吕兆莉。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69165617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单位:苏州市立医院 联系人:包伟渊,联系电话:0512-62363880 十五、信息发布媒体: 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苏州卫康招标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格式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__ ____
注:如果响应型号及配置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知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所有设备、附件的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5、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6、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提出诉讼的权力; 10、与本次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员工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采购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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