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民防局机房配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SZCJ2016-WJ-X-01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民防局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说明: (一) 采购清单:机房配套设备一批(具体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二)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肆万零柒佰捌拾元整(?14078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详细技术要求:
注:成交单位须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详细技术要求: 1、UPS主机: 机架式安装长延时型UPS,额定输出功率为16KW/20KVA。支持3进单出的输入输出方式。具有DB-9 RS-232接口,SmartSlot智能插槽,USB端口,LED状态显示。UPS不间断电源应适用于恶劣的市电环境,要求输入电压范围在160V~280V。
2、蓄电池组(64节) (1)引用标准: GB/T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DL/T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YD/T799-2002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 安全规格:符合GB 4943-2001、IEC 60950、EN 60950的要求 (2)容量:12V-100AH 1)荷电量Ah:以1.0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80V时,放出容量≥0.95C10,25℃) 2)10小时率放电:以1.0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80V时,放出容量≥C10,25℃) 3)3小时率放电:以2.5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80V时,放出容量≥0.75C10,25℃) 4)1小时率放电:以5.5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750V时,放出容量≥0.55C10,25℃) (3)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mV:以1小时率电流放电时,在电池极柱根部测量两电池间连接电压降,应不大于10mV (4)端电压的均衡性 1)开路状态mV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静置24h 后测量各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其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不大于100mV。 2)浮充状态 mV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后,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480 mV (5)容量保存率:完全充电后的电池在25℃±2℃的环境中静放28天后,容量不低于97%C10。 (6)密封反应效率:将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1I10A电流连续充电96h,然后以0.05I10A充电1h,再收集气体1h。密封反应效率≥99% (7)防酸雾性能:对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2I10A电流连续再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8)耐过充电能力: 将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h,应无变形、无漏液。 (9)气密性:向蓄电池内的安全阀孔充气或抽气,当内外压差为50kPa时,压力指针应稳定5s不漏气,压力释放后壳体无变形、破裂和开胶。 (10)防爆性能:将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5I10电流充电1h,同时气孔处用1A~3A保险丝反复两次产生明火,应不引燃、不引爆。 (11)安全阀要求(kPa):开阀压力:1~49。闭阀压力:1~49。 (12)大电流放电:以30I10A放电3min,极柱应不熔断,外观应无变形。 (13)封口剂性能: 1) 耐寒性:将蓄电池放入-30℃±3℃环境内6h ,应不裂纹,槽盖之间无分离现象。 2) 耐热性:将蓄电池倾斜45°放入65℃±2℃环境内6h ,应无溢流现象。 (14)其他要求:蓄电池具备防漏液技术,应能从根本上阻断蓄电池漏液给设备带来的风险,避免漏液引发火险。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原厂售后要求。采购配置清单、单台最高限价(若有)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所有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非标准设备按询价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需承诺:成交后,UPS主机保修2年,电池组保修3年,其他设备不低于1年。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服务器原厂质量承诺保证函,如不能提供,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4、交货要求: 4.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成交单位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0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4.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指定装卸位置。 5、验收: 5.1验收标准: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提供设备原厂出厂配置与需求配置一致,全新未开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5.2验收期限:供货验收完毕后7天内。 6、供货时,随产品还应当包括下列材料:产品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书(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否则为无效响应); (4)提供所投UPS主机和蓄电池组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质保承诺书; (5)提供蓄电池具备防漏液技术的证明文件(须原厂盖章); (6)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二); (7)询价响应函(见附件三)。 (8)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9:30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室门口屏幕项目所在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2、2016年8月24日9:30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安装、配件、专用工具、包装、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吊装、卸货、检测验收、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以及报价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营业部 账 号:541768100853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供方并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A、B、C单据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即甲方和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3 采购单位联系人:史军 联系电话:0512-63968020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1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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