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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G2016-263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音视频混合矩阵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16-08-18 00:00:00 【字号 】 【关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指挥中心高清混合矩阵及配套设备采购

标书编号:JSZC-G2016-26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8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第四章     项目需求……………………………………25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江苏省公安厅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指挥中心高清混合矩阵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指挥中心高清混合矩阵及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SZC-G2016-26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公安交巡警指挥中心承担着大量的交通管控及突发事件处置指挥调度工作,为此指挥中心配备了高清大屏幕显示系统,高清视频指挥及会议系统,高清监控图像系统,以及各类业务平台,为了确保各类高清视频信号源的集中汇聚灵活调用需要配置高清混合矩阵系统。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所投高清视频矩阵及省厅图像中心矩阵扩容设备产品须分别提供原厂授权文件及质保函(原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913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913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国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91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张明立,联系电话:02583527085,传真:0258352527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

邮编:21002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国栋             联系电话:(0258366850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 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七日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对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或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采购中心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

12.1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含措施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甲方需求的设备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和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必须单独封装在小信封中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15)天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履约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201 年     9:3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9.3 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9.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招标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纪检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每个分包推荐出一名中标候选人。

29.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采购人、纪检、监督、采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29.3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购中心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30质疑处理

30.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30.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30.4采购中心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2. 签订合同

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3.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甲方)江苏省公安厅

乙方:(乙方)_________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提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

(2)“合同总金额”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乙方的总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软件、配件、安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技术服务” 系指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测、技术支持、软件升级、维护、保养、备品备件更换、补发货、退换货、质量保证期外的维护、技术支持及其他。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采购人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是指日历天数。

(7)“交货”系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对货物进行的验收。验收通过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单》。

(8)“质量保证期”系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技术服务的期限。

(9)“甲方”是采购人单位。

(10)“见证方”是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合同的组成

2.1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

(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

(3)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

2.2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2.1条第(1)款至(6)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于第(7)款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协议为准。

3、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所需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4、交货时间、地点

4.1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天数内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合格

4.2 交货地点:江苏省公安厅学生活动中心

5、合同总金额

5.1 根据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相关服务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所有伴随的其他服务价格);合同总金额也是甲方依据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安装调试所需采取的全部措施费、安装调试期间水电费也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2除上述金额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付款条件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每次付款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1、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

2、货到付款:所有设备运到甲方使用现场,中标人提交所需单据及货物签收单,经与中标清单核对无误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试运行3个月正常,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并通过正式验收、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 95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4、最终付款:免费质保期结束月后,经甲方确认在此期间使用正常,付清余款。

7、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

8、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并且保证其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和准确的,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8.3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8.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8.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澄清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8.6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没有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仍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行使其他权利。

8.7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9、包装及标记

9.1 乙方应提供货物送达合同规定的项目现场所需要的原厂包装,以防货物在运输中损坏,并提供原厂包装证明。

9.2 乙方应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在各包装箱上标明通用规范的运输标记或标志等相关信息。

9.3每个箱子侧面应清楚标明交货地点的全称;装箱单应清楚注明每个站点总箱数(如果分站点交货);乙方应对包装箱内每件辅件进行标签,标明“备件”或“工具”及具体名称,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及安装站。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合同设备、技术文件。

 9.4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及服务手册、产品产地证明书、质量保证书和系统操作说明书等应清晰、正确、完整,并应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0、运输及交货

10.1 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及运输保险事宜,支付交货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搬运费等费用。

10.2 乙方派专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所供合同中全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的最终目的地。

10.3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将货物及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文件送达项目现场。

10.4 乙方应随同货物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标明货物内容的明细单以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由制造商签发)、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等。

11、货物的验收

货物运抵本合同确定的交货地点后 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负责合同货物的上门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调试及验收条件和性能指标要求,若货物的验收结果满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则甲方签署《验收合格单》,并加盖公章。

如果合同货物中的任何部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通过验收,乙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能够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 验收合格并不解除货物内因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生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2、技术、服务和培训

12.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供服务。

12.2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

13、知识产权   

13.1乙方保证甲方拥有货物中包含的软件(含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的永久使用权,各方确认甲方没有获得对于上述软件的所有权,但乙方依据本合同,为甲方使用系统专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13.2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本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而失效。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遭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4.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0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6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4.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4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停止或消除后10天内将不可抗力事故已停止的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税费

15.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6、破产终止合同

当乙方破产或无供货(或提供服务)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且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7.1 乙方在未经甲方和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7.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7.3 除合同本身以外,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上述资料包括副本退还给甲方。

18、 保密条款

18.1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相对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8.2 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18.3 甲、乙双方在提出相关争议,以及在争议协商处理、仲裁或诉讼、投诉中,均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以口头或书面引述、以及以其它合理方式利用本合同的整体及/或任何部分条款内容。上述行为不应当被视为泄露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也不应当被认为违约。

19、权利的保留

19.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9.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双方同意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9.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20、转让

20.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主导语言和通知

21.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以外文书写的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如果两种文本的含义发生冲突,双方同意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并经对方签收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传真机并经对方确认视为送达。

22、违约责任

22.1如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2如果乙方逾期完成交货或安装调测的,则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交货或安装调测为止。

22.3因乙方原因致使货物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通过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的,按逾期完成验收处理。乙方则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迟交货物或逾期完成安装调测引起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迟延的,乙方在支付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违约金时可减除乙方已交付的迟延交货违约金或逾期完成安装调测违约金。

22.4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免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若逾期交付,按22.2处理;乙方不能更换合同约定货物的,按22.1处理。

22.5当以上违约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百分之五)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6乙方违反维护、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义务的,应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2.7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或服务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2.8如果乙方应对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未支付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支付赔偿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2.9若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应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2‰(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货款为止。当违约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百分之五)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因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10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2.11对不按合同规定履约、多次受到甲方投诉的供应商及投标品牌,在赔付违约金的基础上,还将在后续政府采购招标中给予履约诚信扣分;如情节严重,则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列入黑名单、停止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22.12 安装调试期间,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或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费用赔偿。

23、索赔

23.1 从合同签订到质量保证期结束,除了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之外,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3.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退货。乙方应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降低货物价格。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和见证方三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的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中标人负责免费为甲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2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索赔要求。

24、争议的解决

24.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方式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依法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4.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因争议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5、法律适用

25.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5.2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26、合同的终止

 26.1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或进一步履行已没有必要时;

(3) 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出解除的,在责任方赔偿损失后本合同终止。

26.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部分类似的设备或软件,并自行安排安装调试,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设备或软件以及安装调试所超出的费用,并且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合同生效

2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

2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2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江苏公安交巡警指挥中心承担着大量的交通管控及突发事件处置指挥调度工作,为此指挥中心配备了高清大屏幕显示系统,高清视频指挥及会议系统,高清监控图像系统,以及各类业务平台,为了确保各类高清视频信号源的集中汇聚灵活调用需要配置高清混合矩阵系统。

二、建设目标

根据江苏公安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实际情况,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逐步过渡的原则,新购1套较大容量,适应标清、高清和超高清视频信号VGARGBCVBSHDMIDVISDIDP等多种接口的综合性光纤交换矩阵平台,交换容量可扩充至320路输入320路输出,在满足当前各类高清和超高清应用需要的同时,适应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对接入设备和图像信号源进行规划和分类,配合中控系统实现对各类信号源的集中管理和调度。

    三、建设内容

1.指挥中心矩阵建设

1)配置320×320以上容量综合高清数字视频光纤交换矩阵1套,配置光纤交换板228×228路以上。

2)配置远程光纤接收器228个(矩阵输入端)光纤发送器144个(矩阵输出端),其中4K信号接收器9个,4K信号发送器41个,DVI信号接收器61个,DVI信号发送器103个,HD-SDI信号接收器4个,VGA信号接收器9个,HDMI信号接收器145个。

3)高清视频矩阵信号接入表

信号源及系统设备

信号显示格式

接口形式

输入数量

输出数量

外部

一键点调系统

(电视墙解码)

1k

DVI

32

 

一键点调系统

(会议终端)

1k

DVI

6

6

视频会议系统

(电视墙解码)

1K

DVI

13

 

视频会议系统

(会议终端)

1k

DVI

6

6

公安网监控平台

1k

HDMI

36

 

图像网监控平台

1k

HDMI

36

 

马群高速公路联网中心

1K

HDMI

36

 

 

与省厅互联电路

1K

DVI

4

4

指挥大厅

大屏幕拼接处理器

1K

DVI

 

72

4K

HDMI

DP

 

8

工位桌面输入点

1K

VGA

6

 

1K

HDMI

6

 

4K

HDMI

DP

8

 

固定摄像机

1K

HDMI

3

 

移动摄像机

1K

HD-SDI

2

 

控制中心

监视器

4K

HDMI

DP

 

15

硬盘录像机

1K

HDMI

2

 

硬盘录像机

4K

HDMI

DP

 

2

摄像机

1K

HDMI

1

 

PC

4K

HDMI

DP

1

 

DVD

1K

HDMI

1

 

有线电视

1K

HDMI

1

 

流媒体编码器

1K

HDMI

4

 

领导决策室

大屏拼接处理器

1K

DVI

 

15

4K

HDMI DP

 

1

固定摄像机

1K

HDMI

 

4

 

移动摄像机

1K

HD-SDI

1

 

桌面信息盒子

1K

HDMI

4

 

1K

VGA

4

 

桌面升降屏幕

4K

HDMI

DP

 

1

DVD

1K

HDMI

1

 

有线电视

1K

HDMI

1

 

小房间监视器

4K

HDMI

DP

 

2

多功能厅

显示屏幕(22小)

4K

HDMI

DP

 

4

固定摄像机

1K

HDMI

2

 

移动摄像机

1K

HD-SDI

1

 

地面信息盒

1K

HDMI

2

 

1K

VGA

2

 

控制室监视器

4K

HDMI

DP

 

4

DVD

1K

HDMI

1

 

有线电视

1K

HDMI

1

 

媒体室

监视器

4K

HDMI

DP

 

4

 

合计

 

 

228

144

4)配套设备

1)配置8路集中供电模块40个便于机柜集中供电。

2)配置28路光纤音频提取器用于将经光纤传输的音频信号提取后接入音频设备。

2、省公安厅图像中心机房

为配合江苏公安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建设,省公安厅图像中心需要配套以下建设:

1)对原有EXTRON320×320光纤矩阵进行扩容已适应与江苏公安高速公路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需要配置光纤交换板2块,DVI光纤收发器32对。

2)配置集中供电模块8个。

3)安装配套的64芯光纤配线设备。

4)配置带温度检测的机架式恒温散热风扇8个。

    四、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1.高清数字视频光纤矩阵

1)光纤矩阵采用模块化设计,可进行现场升级和热插拔板卡。内置交换卡及每一个输入输出端口模块均为热插拔型。矩阵单箱体交换容量不少于320路输入320路输出(不允许采用多箱体级联方式,不接受基于 IP类传输技术方案),矩阵输入输出接口兼容复合视频、DVI-DHDMIDPVGAHD-SDI等常用高、标清视频信号格式,各种视频格式的信号源可实现混合自由切换。

2)矩阵及配套的收发器可支持640x4803840x2160分辨率视频信号传输及交换,可支持任意分辨率、任意视频格式的信号互通。如 4K 信号可经收发器及矩阵系统传输至1080p 的显示屏或4K显示屏,也可以将1080p 的信号经收发器及矩阵系统传输至1080p 4K 显示屏显示。

3)光纤收发器及光纤矩阵平台最高支持3840x2160 @ 120Hz8/色的视频信号传输及路由。

4)系统采用纯光纤传输平台,可实现高清及超高清信号的远距离传输。光纤采用单模方式。

5)模块化光纤板卡支持热插拔,板卡上的每一个输入输出光模块亦支持在系统不断电的情况下现场升级更换及维护。热插拔更换光模块时,信号即刻显示,光纤信号识别确认时间不超过2秒。

6)光纤矩阵须支持输入和输出时钟恢复功能开启或关闭。

7)光纤矩阵全配置内置冗余热插拔电源、风扇,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内置冗余电源系统可以在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并可在不中断业务的情况下更换电源模块。

8)光纤矩阵支持双交流电源输入,为24小时关键任务环境提供可靠的电源供给。

9)光纤矩阵支持快速切换操作,信号切换时间小于200NS

10)光纤矩阵具有掉电记忆功能,带有断电现场保护功能,设备内置存储器,能够在正常工作时存储最后的通道切换命令,当因突发情况发生断电后,设备仍将保存此命令,待接电后设备自动恢复为原有的切换状态。

11光纤矩阵具备 RS232 / RS422 通信功能。并具有网络接口,可通过以太网控制,以太网协议支持ARPICMPIPTCP UDP DHCP HTTP SMTP SNMP Telnet等。

12)光纤矩阵具备高级的计算机辅助诊断功能,提供对输入/输出板、主电源和冗余电源电压、光纤链路以及矩阵运行、信号存在和路由状态的24 小时自我诊断。通过使用以太网或RS-232/RS-422 通信端口,可以对非现场或无人位置进行实时状态监视。

13)光纤矩阵具备输入输出光模块及视频信号存在的检测功能,可以对矩阵所有输入输出进行轮询,从而验证光模块是否正常工作及有效的视频信号输入。反馈信息可以在内部网页中查看,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控制系统获得。

14)光纤矩阵具备光纤链路中断警报通知功能。

15)光纤矩阵具有信号通道间的干扰隔离技术。

16)光纤矩阵具有查看输入/输出模式功能,用户可以查看哪些输入和输出正处于活动连接状态。

17)光纤矩阵具有输入/输出分组功能,使矩阵切换器可以分为更小的子切换器。

18)光纤矩阵支持输入/输出虚拟化功能,可允许从16x16320x320的虚拟化的矩阵切换器配置,可以将背部面板上任意位置的任意一组连接器指定为输入或输出。

19)光纤矩阵可实现全局预设。可以保存常用的输入/输出配置,可通过面板控制器、串行控制器调用。

20)光纤矩阵控制具有控制分级功能,高级用户可以访问本级及下级用户的输入输出信号,低级别用户无权访问高级用户权限。

2.视音频光纤输入设备

1)视频输入设备,支持复合视频、S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兼容NTSC3.58NTSC4.43PALSECAM制式标准。

2 HD-SDI输入设备须兼容SMPTE 259M 292M 424M, 和 ITU-RBT.601 ITU-RBT.1120数字视频规范。

3 VGA视频输入设备,支持分辨率高达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

4DVI视频输入设备,支持分辨率高达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具有EDID 管理功能。

5HDMI视频输入设备,可支持分辨率高达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具有EDID 管理功能,并支持符合HDCP的信号接入。

6DP/HDMI 4K视频输入设备,可支持分辨率高达4K 包括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具有EDID 管理功能,并支持符合HDCP的信号接入。

7DP/HDMI 4K视频输入设备,,须具备本地监视器接口,并支持降频输出,以便在本地1080p720p 等常用分辨率显示器上监视4K信号源。

8)所有视频、VGAHD-SDIDVIHDMIDP 视频输入设备更换时无需配置,即插即用,方便维护及设备更换。

9)所有视频、VGAHD-SDIDVIHDMIDP 视频输入设备须与光纤矩阵兼容,且可将以上格式的信号经光纤矩阵路由至DVIHDMIDP 接口的大屏处理器、4K显示屏等。

10)所有视频、VGAHD-SDIDVIHDMIDP 视频输入设备须配备配置接口,并提供配置软件,支持设备状态、电压、温度等参数监测,可实现 EDID 配置、HDCP配置、音量调整。

3.视音频光纤输出设备

1DVI视频输出设备,支持分辨率高达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

2HDMI视频输出设备,可支持分辨率高达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并兼容符合HDCP的信号。

3DP/HDMI 4K视频输出设备,可支持分辨率高达4K 包括1080p/60的高清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采用全数字技术实现像素对像素的高质量图像传输。并兼容符合HDCP的信号。

4DP/HDMI 4K视频输出设备,可支持降频输出,以便在1080p720p 等常用分辨率显示器显示4K信号源。

5)所有DVIHDMIDP 视频输出设备更换时无需配置,即插即用,方便维护及设备更换。

6)所有DVIHDMIDP 视频输出设备须与光纤矩阵兼容,且可接收经矩阵切换过来的前端VGAHD-SDIDVIHDMIDP 接口的信号源。

7)所有DVIHDMIDP 视频输出设备须配备配置接口,并提供配置软件,支持设备状态、电压、温度等参数监测,可实现输出分辨率和音量的调整,以及视音频静音、测试图像等设置。

4.8路光纤音频提取器

18路平衡或非平衡模拟立体声音频输出,可与音频处理和分配设备集成。支持光纤链路环出。

五、设备参考清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江苏公安高速公路指挥中心端

1

高清数视频光纤交换矩阵

11

含相应容量的光交换板(单模)

4K信号接收器

99

(单模)

3

4K信号发送器

441

(单模)

4

DVI信号接收器

661

(单模)

5

DVI信号发送器

1103

(单模)

6

HDSDI信号接收器

44

(单模)

7

VGA信号接收器

99

(单模)

8

HDMI信号接收器

1145

(单模)

9

8路光纤音频提取器

22

 

10

集中供电模块

440

8路供电

二、省公安厅矩阵扩容

1

单模光纤交换板

32

(单模)

2

DVI光纤收发器

332

(单模)

3

集中供电模块

88

8路供电

4

光纤配线集成

11

 

5

机架式散热风扇

88

 

六、其它要求

1所投高清视频矩阵及音频矩阵产品及配套原厂设备须提供原厂至少3年免费质保,其它配套设备由投标单位提供至少3年免费质保

3、整个工程需要在60天内完成。

4、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所有设备均能进行现场维护,并提供主要备品备件,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各类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建设项目单独核算管理和接受建设单位延伸审计的承诺书原件。

货款支付

序号

     

1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每次付款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1、货到付款:所有设备运到甲方使用现场,中标人提交所需单据及货物签收单,经与中标清单核对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试运行3个月正常,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并通过正式验收、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 95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最终付款:免费质保期结束月后,经甲方确认在此期间使用正常,付清余款。

2

货款由甲方用人民币负责结算。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1、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报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

2、主要货物响应情况(25分)。具体由评委根据招标需求技术指标,对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技术要求响应表》有关资料进行打分。
    2.1
)基本响应及负偏离(15分)。货物响应情况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15分。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累计最多扣10分。
    2.2
)正偏离(10分)。技术指标每1项正偏离加1分,所有正偏离累计最多加10分。(注:所有正偏离均需要对本项目有实际意义,才可进行加分,具体由现场评委专家确认。)
    3
、技术方案(24分)。由评委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关于项目技术方案部分的描述是否全面、合理程度等酌情打分。
    3.1
)设计方案(8分)。设计方案中需包含系统设计方案(4分)、配和工程施工方案(4分)等内容。
    3.2
)实施方案(4分)。投标文件提供完整合理实施方案的得4分,实施方案中需包含施工组织管理(1分)、施工进度计划(1分)、技术力量安排(1分)以及原厂商技术支撑保障(1分,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
    3.3
)维护方案(2分)。投标文件需提供完整合理的维护方案,包含日常维护、功能维护、简单故障排除方法等内容。

3.4现场陈述(10)。投标人对建设方案进行解读,重点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围绕产品可靠性、技术方案、与省厅图像中心矩阵互联互通等内容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介绍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每个投标人现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产品成熟度(5分)。根据所投设备市场美誉度、品牌知名度等情况酌情打分。
    5
、培训、验收方案和售后服务(5分)。具体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打分。
    5.1
)售后服务(3分)。

按招标需求承担该项目售后服务工作,在南京本地拥有售后服务机构、相关技术人员,并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的得3分;在江苏省内南京以外拥有售后服务机构、相关技术人员,并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或主管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2)备品备件(1分)。本项目主要设备原厂商在南京本地拥有备品备件库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3
)培训及验收方案(1分)。由评委依据培训方案响应招标需求的情况、验收方案科学合理性打分。

6、产品成功案例(8分)。201311日以来,所投主要产品有应用成功案例的(主机采用320*320以上交换容量160*160以上)有1个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延长免费质保期(2分):在3年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对所有设备延长1年免费质保期的,得2分。

8、投标主要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1分)

7.1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投标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2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得0.5分。

备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第18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注意:投标主要产品如为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函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五、供货一览表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开标一览表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文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文件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表)。

文件6投标人所投高清视频矩阵及图像中心矩阵扩容设备产品须分别提供原厂授权文件及质保函(原件)。

文件7其他实质性要求

 

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本项目的供货安排(格式自定)

文件银行资信的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复印件)

文件投标人本项目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文件投标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文件投标产品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复印件)

文件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的彩页资料(或能佐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

文件其他和本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法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三、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JSZC-G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址:

          编:

          话:

          真:

投标人开户行: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期:________________


四、投标设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及详细配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其他报价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

1、     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全部设备价、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

3、            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

 

 

 

 

 

五、供货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货物名称

   

产地

数量

交货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

符合或偏离

原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质保期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天内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八、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货物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主要货物制造商及产地

 

 

                                                日期: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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