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国际低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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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交易展示会策划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ZJZC-
(
2016
)商字第
0003
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会展服务等相关项。 3.如是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签订的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二、项目概况 1. 交易展示会时间:2016年11月28-29日(周一、周二),会期2天; 地点: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 主题:技术创新、共享低碳; 主办单位:镇江市人民政府。 2. 宗旨和目的 按照“国际有影响、国内创一流”的目标定位,搭建低碳技术和产品的展示与交易平台,促进低碳技术落地转化,推广低碳产品应用,引导低碳项目投资与合作,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将其办成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专业交易展示会,打造镇江创新、绿色、开放发展新名片。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1号服务窗口)。 联系人:刘政 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传真:0511-85020602。 磋商文件领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领取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本项目磋商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交易展会的总体策划运营,布展方案的设计、制作、布设和组织实施,宣传推介,技术、产品及客商参会布展邀请,技术对接演示演讲研讨嘉宾参会参展的邀请服务等。详细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0万元。 开标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20分钟针对本项目服务策划方案响应演示的时间,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 五、现场勘测及答疑会 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9:00 地点: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镇江市发改委会议室 联系人:韦广星 联系电话:0511-84444890 请领取磋商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勘测及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供应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概不负责。未在现场勘测及答疑记录上签字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采购人、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 购 人: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联系人:韦广星 联系电话:0511-84444890 (2)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七、供应商在磋商前,需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如是联合体参加磋商,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8月 2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1:00(截止时间)。 十、磋商时间:2016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磋商会议。 十一、项目联系人:苏甫 联系电话:0511-85020602 传真:0511-85020602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 号: 701201880000084530007316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8日(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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