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协[2011]3号 根据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有关组织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暂行)》的有关程序规定,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从2011年1月16日起, 增补以下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百度搜藏 更多 0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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