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矛盾纠纷激化,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金湖警方从“五个健全”着手,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今年1-8月份,全局共调处矛盾纠纷947起,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发生民转刑案件。 一是健全调解网络。在全县13个派出所、38个中心警务室全部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站),并在交巡警大队专门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将矛盾排查调解的触角深入社区、街道、乡镇直至家庭,形成了以各镇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为龙头、以派出所矛盾纠纷调处室为主、警务室矛盾纠纷调处站为辅、村(居)委会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协助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二是健全调解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内外整合力量,建立健全三支调解工作力量,即:专职调解员、群众调解员、专家调解员,在调解时因人、因时、因事科学、合理安排调解员,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调处。目前,13个派出所矛盾纠纷调处室都已明确1名民警作为专职调解员,共聘请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和群众中有威望、懂法律的人员等群众调解员166名、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专家调解员22名。 三是健全调解流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搭建调解平台,并大力推行调解程序阳光作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统一制定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职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程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图》,并制成牌匾,悬挂到各矛盾纠纷调处(室)站。对调解达成协议后按一案一卷及时进行归档,并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形式,跟踪了解调解效果和调解满意度。 四是健全教育培训。每月召开社区民警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同时结合“警师制”工程,邀请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师傅民警传授工作经验,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民警集中讨论,取长补短,确保民警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武器,掌握各种调解方法与技巧,促进新民警调解水平的提高。 五是健全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纳入严密的责任体系管理之中,积极构建“警务室预防、派出所化解、县局结案”三道防线,把调解责任逐级落实到部门和民警人头,做到事事有人落实、有人负责,同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督办机制、倒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和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淮安市局)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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