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为安康医院和公共安全研究所(均系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安康医院办公地点在公主岭市,公共安全研究所办公地点在长春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一、招考计划 这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 10名,其中:安康医院8名(监管职位4名、文字综合职位1名、电诊医生职位1名、影像医生职位1名、护士职位1名);公共安全研究所2名(综合研究职位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志投身公安工作;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三)监管职位限于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侦查、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经济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法律专业。文字综合职位限于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政治、文秘、哲学、新闻学专业。电诊医生职位限于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影像医学职位限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影像医学专业。护士职位限于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护理专业。综合研究职位限于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学类、社会学类、中国文学类专业和外语类(英、日、韩语)专业。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7月7日以前出生),29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双侧视力5.0以上(可为校正视力),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其它体检标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2008年 7 月 7 日— 7 月 18 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9:00至11:00;14:00至16:00在省公安厅(长春市新发路806号,吉林省委斜对面)政治部干部处(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大楼620办公室)报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材料、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考生经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为正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其中两项达标者为合格。具体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家兰 联系电话:0431-82098138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由省公安厅统一命题与评卷,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有关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心理素质测评、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各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心理素质测评人选。对心理素质测评适合岗位需要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在上述各环节中出现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录用 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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