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JYZXTP2016041) 二、谈判内容: 网络数字半球摄像机、NVR专用录像硬盘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谈判文件》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0月24日14: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 0429-3023836、3023837 四、资质审查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4:00-15:00 资质审查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勘察时间: 2016年10月25日10:00 现场勘察地点: 葫芦岛市监管支队三楼会议室 提供样品时间: 见《第一章 招标(谈判)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的样品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标前现场勘察和提供样品,并加盖(采购单位、投标人)公章原件的现场勘察确认书编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6日9:00 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 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 20005675079000000010 七、保证金缴纳要求: 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谈判时间: 2016年10月28日9:30 谈判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九、 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5、具有在2010年以来独立完成类似高清监控工程的业绩(必须提供工程合同及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十、供货期限:整个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十一、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除10%的质量保证金(13.8万)其余124.2万元一次性付清 十二、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九)、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资料并参加下一步谈判活动。谈判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3119511(财政局采购办) 市监所管理支队联系人:董殿超联系电话: 15566703888、3175028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施剑峰 联系电话:3023836、3023837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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