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法治人物】郑宜栋———江西上饶县诚信老人 【职务】公民 【入选理由】江西省上饶县诚信老人郑宜栋今年84岁,1942年因家庭遭遇飞来横祸而债台高筑。半个多世纪以来,老人节衣缩食,67年里三度为父还债。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全国数百家知名媒体曾先后对其事迹作过报道。 【十年法治人物】张宝艳———“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办人 【职务】吉林通化志愿者 【入选理由】张宝艳,吉林通化人。两年前,自费开办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并建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目前成员2万余人,已找回走失孩子60多名。2003年全国两会期间,协会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修改相关法律的建议,体现了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十年法治人物】王林———法律援助工作者 【职务】湖北省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入选理由】王林原是一名执业律师。1997年,身患癌症刚做完手术的王林拿出自己的积蓄,主动承担起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中心从创建之初的每年在黄石地区仅办理不到100件法律援助案件,到现在每年办理10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10000多件法律援助事项。 【十年法治人物】蒋汉生 【职务】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入选理由】蒋汉生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成功主办56起抗诉案件。多年来,他本着“错案就要纠正”、“有罪的人必须受到追究”的执法理念,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抗诉案件。特别是胥敬祥被错误关押13年一案,经过他7年多的不懈努力,通过抗诉最终得以纠正。 【十年法治人物】在海地牺牲的中国维和警察 钟荐勤、李钦、和志虹 【职务】维和警察 钟荐勤,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宣传处干事,驻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宣传官 李钦,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参谋长,驻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委 和志虹,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昆明边防检查站教导员,驻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联络官 【入选理由】作为海地维和警察部队中的一个群体,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谐稳定奉献出了鲜血和生命。 【十年法治人物】“周老虎”事件中的“打虎网友” 【职务】网民 【入选理由】在“周老虎”事件中,有一支不可小视的“打虎”英雄团体———广大的网民。“打虎”网民,是法治精神与网络时代的结晶。 【十年法治人物】柏万青 【职务】上海市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 【入选理由】今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柏万青是480万个活跃在化解民间纠纷第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之一,是三项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 【十年法治人物】讨薪的五百农民工群体 【职务】公民 【入选理由】2003年,500名在京的农民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赢了官司,要回了被拖欠3年的500万元工钱。这也成为全国第一例将法律援助引入建筑行业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让农民工享受国民待遇,保证衣食住行,按时发放工资是底线,所以他们的胜利具有了超越500个人的意义。 【十年法治人物】冯东川———揭露“问题奶粉”的医生 【职务】江苏徐州儿童医院医生 【入选理由】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冯东川以医生的良知和公民的责任,对奶粉质量问题实名向国家质监总局举报,促进了有关部门对奶粉质量标准问题进行规范,在培养和促进现代社会公民责任和意识方面具有典范意义。 【十年法治人物】王灿发———环境法治推动者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入选理由】王灿发是一名学者,也是一名立法者,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几年来,这位学者带着他所创立的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帮助100多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提起诉讼,以法律人的冷静和理性,步履艰难却意志坚定地推动了中国环境法治的健全与完善。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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