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批复说,同意建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能为:在国务院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掌握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建议,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7个部门,安全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为: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为召集人,成员有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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