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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确保清明节交通安全畅通

时间:2011-03-31 00:00:00 【字号 】 【关闭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通知强调,各地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祀活动及中短途自驾车出游增加的情况,认真研判辖区主要道路交通流的变化趋势,明确管理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

  通知要求,要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和早晨、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自驾车流、公路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通往墓区、旅游景区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防控。要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坚决查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驾驶资格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要按照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对所有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和驾驶资格开展清理排查。要依托百城百台大联播平台和公安微博联播,及时发布清明节期间重点道路的通行情况,公布采取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提示群众选择出行路线。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遇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分级响应预案,加强现场交通疏导指挥,确保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要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处置,快速清撤现场,快速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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