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3月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涉及全局,关系重大,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审计整改的攻坚战,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促进公安执法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刘金国指出,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审计整改活动,是公安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以来的第一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要集中整改一批审计中发现的老大难问题,切实纠正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要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推动公安事业健康发展。各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通报给有关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分析、研究、解决。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整改的力度,并建立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刘金国强调,这次审计整改的重点,主要是2008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各级公安审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警种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整改范围和重点,强力推进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由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审计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提出办理要求,限期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公告制度等,逐步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督办、本级职能部门落实、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广大民警舆论监督”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作为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工作必须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验收标准,对纳入这次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审计整改结果要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职务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绩效考核,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加强内部财经管理,提高警务保障能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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