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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

时间:2012-06-26 00:00:00 【字号 】 【关闭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我国确定的主题是“青少年与合成毒品”。尽管每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各有侧重,但我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却有目共睹。持续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全面深化禁毒重点整治,健全完善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创新缉毒执法方式手段,不断加强禁毒国际合作......强有力的举措,不仅有效打击震慑了毒品犯罪活动,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禁毒立法步伐的加快,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禁毒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健全,依法禁毒已成为禁毒工作的指导方针。尤其在全国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期间,2008年6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作为一部总结我国多年禁毒工作经验、吸纳国际禁毒立法精华、充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和以人为本理念的综合性法律,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它的实施,彰显了我国政府依法禁毒的决心,我国禁毒工作由此进入到依法全面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戒毒条例》又开始施行,它首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确立了我国戒毒工作的指导理念和发展方向,完善了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戒毒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从当前情况看,全球毒品持续泛滥,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制造、走私、滥用依然活跃,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不断加大。同时,国内滋生、诱发毒品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仍然不少,吸毒人员居高不下,戒毒人员复吸率高、回归社会难问题仍很突出,新兴合成毒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蔓延现象正在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全国整体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对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一刻也不能放松,一点都不能含糊。全国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禁毒战场排头兵和尖刀的作用,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制贩毒集团、网络和毒枭,完善多警种参战机制,创新缉毒侦查工作谋略、手段,狠狠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全面深化禁毒重点整治,有效解决突出毒品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要把重点整治作为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重点整治指导意见,建立毒情预警机制和整治责任制度,争取挂牌整治一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
        
  去年发生的震惊海内外的湄公河“10·5”惨案,虽然以糯康为首的特大武装贩毒集团已被摧毁,但是“金三角”地区的毒品形势仍然受到人们关注。因此,加强禁毒国际合作,既是减少毒品来源、深化禁毒斗争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外交工作大局、维护国家利益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的禁毒合作,抓住推进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有利契机,将禁毒合作置于突出位置,深化合作内容,加大合作力度,努力形成打击湄公河流域贩运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整体合力;深化与缅甸、老挝等国政府的禁毒合作,加大对其援助力度,扩大我国在缅北、老北地区罂粟替代种植规模,帮助他们提升治理毒品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小“金三角”地区毒品对我国的危害。
       
  打击毒品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为指针,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治挽救,进一步加强毒品管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才能实现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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