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日召开的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代表公安部发言。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黄明指出,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会同民政等部门,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深化打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侦查工作,坚持深挖幕后,彻底摧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要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巡查和治安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部门协调配合,对巡查中发现的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警务合作,健全完善跨部门、跨警种、跨地区打击拐卖犯罪工作机制和未成年人失踪快速查找机制,不断增强打击犯罪的能力,不断提高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水平。 黄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整体作战。要切实加强街面救助工作,积极会同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主动发现、及时核查,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要切实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加强与救助机构、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等手段,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积极协助接送返乡,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要切实加强信息交流,充分依托各级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深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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