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作为国家重要的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双重职能。面对当前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必须主动顺应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将规范执法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要坚持公正执法,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生明,廉生威。”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是和谐社会的强大基石。不依法治国,就没有公平正义。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理性对待监督的意识,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责罚相当、宽严适度,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坚持规范执法,最大限度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过程不透明、执法监督不到位,都会极大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培训、注重执法养成,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广大公安民警要切实将规范执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执法尺度统一、执法语言和行为规范。 要坚持法理情统一,最大限度增强公安执法效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仅是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方式的创新,更是执法素养、执法境界的体现。简单粗暴的执法模式,不仅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反感,更会挫伤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的变化,善于把法律的精神与执法对象、执法场景结合起来,善于把法律的刚性与执法的柔性结合起来。广大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要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将公正执法、为民执法、规范执法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切实增强公安执法效能。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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