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源头治理 深化专项行动 公安部部署缉枪治爆打缴查管控五项措施 去年持枪爆炸犯罪同比下降37.9%和34.2% 公安部3月28日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坚持源头治理,深化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防范打击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打击、收缴、管控、查缉、监管五项措施,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防严打枪爆犯罪,坚决铲除枪爆祸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是我国有效控制犯罪升级、稳定社会治安大局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斗争,有效遏制了涉枪涉爆犯罪高发势头,保持了持枪、爆炸犯罪案件逐年下降。2009年至2013年5年间,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年均分别下降35%和25%。2013年,持枪、爆炸犯罪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低,同比分别下降37.9%和34.2%。 公安部强调,尽管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并且取得显著战果,但缉枪治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以来,陕西、贵州、云南等地相继发生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说明了涉枪涉爆犯罪的顽固性、隐蔽性和反复性,此类犯罪一旦与暴恐、黑毒赌犯罪合流,势必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各地要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枪爆犯罪新动向,毫不放松、毫不懈怠,不断巩固、持续深化专项斗争成果。要综合采取“深查收缴枪爆物品、深入排查枪爆隐患、深度治理枪爆网站、深挖打击制贩源头”等多项举措,在打击、收缴、管控、查缉、监管五条战线上同步发力,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强化主动发现、线索摸排、破案攻坚,打得犯罪分子不敢私造、不敢买卖、不敢利用枪爆物品犯罪;坚持从源头入手,综合采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追缴等措施,继续大力清查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深入开展排查管控工作,强化重点地区打击整治,全力铲除枪爆源头祸患,着力压缩犯罪空间;严格查缉非法枪爆物品,严把口岸、物流寄递和交通运输关,坚决堵住非法枪爆物品流通渠道;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易制枪爆物品的管控,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针对当前网上涉枪涉爆违法信息比较突出的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对易滋生相关信息的互联网站以及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空间,督导网站自清自查。对清理不及时、整治不到位的网站,要依法严厉查处。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网下联动机制,主动摸排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深度追查打击。 据了解,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有关奖励办法,进一步健全举报线索受理、转办、核查、侦办、反馈和奖励工作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央视《新闻直播间》: 2013年涉枪涉爆案同比均下降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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