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网站聚焦公安改革
时间:2015-04-16 00:00:00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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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两部门发文为全国公安警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新华网珠海4月15日电(记者王茜)我国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记者15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的。当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仍处于高位状态,因公负伤数量总体上升,特别是因突发疾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民警数量仍居高不下,暴力袭警、暴力抗法问题突出。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标志着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制度既是给予公安民警风险补偿、减轻牺牲病故和残疾民警家庭生活困难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成果和完善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的重大突破,对于解除公安民警后顾之忧,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其中,烈士20万元。
新华社:用真功夫解决硬骨头——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谈改革细化落实
新华网珠海4月15日电(记者王茜)“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业务部门,每个项目均由部领导牵头落实。”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夏崇源14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表示。中央部署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社会所关注、人民所期待。如何落实更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对此记者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
问:这次改革公安部门分解出了110多项改革措施,如何面对落实这么多项改革任务的压力呢?
答:为了将公安改革落到实处,我们对改革的意见和方案进行了梳理,分解出了110多项改革措施。可以说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繁重的改革任务,公安部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如果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我们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无法向广大公安民警交代。去年以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户籍制度改革、车检改革、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今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之年,能不能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关键看今年。近日,公安部已将公安改革意见明确的110余项改革举措细化落实到各业务部门,每个项目均由部领导牵头负责。根据任务分工,逐项研究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每项目标进度。今年还将就驾驶人培训考试、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等多项改革任务开展试点。我们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以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下工夫解决一些难点问题。
问:现在群众不仅要求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还要求追回损失,这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对此有何要求?
答:过去,我们打击犯罪、侦查破案的立足点基本上是把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依法惩处,还受害人一个公正。现在群众不仅要求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还要求追回损失。这就要求我们既要追逃又要追赃,既要打击又要防范,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此,我们提出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诈骗电话通报阻断、被骗资金快速止付机制,完善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办理跨国跨境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健全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诸多改革举措。公安部已部署的全面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目的也在于此。
问:如何理解这次改革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要求?
答: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的一项重要要求,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要限时一律取消。比如调整特种行业审批流程,对旅馆、典当、印章业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其他行业改为备案制,这是特种行业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调整。对此,公安部要求各地要提前着手,抓紧研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
问:惠民便民一直是公安部门不断拓展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目的,这次改革对此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这方面的改革我们一直在进行中,为了更好地惠民便民,这次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总要求就是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维护秩序与保障权利统一,转变公安行政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我们提出了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建立非紧急求助警情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机制等举措。例如去年10月,天津市公安局针对挪车求助警情占110接报非警务警情30%的情况,积极借助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提供服务,将挪车求助从110警情中剥离,创新推出“114挪车服务”平台,使日接处警量下降22%以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问:针对群众反映的有案不受、立案不查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制度?
答: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办案制度,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但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需要着力解决。如针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导致群众报案难、控告难等问题,公安部提出要改革受案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完善立案审查制,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着眼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提出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
人民日报: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
记者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据介绍,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
央视《朝闻天下》: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动落实签订任务责任书
央视《朝闻天下》: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我国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投保
央视《朝闻天下》:新闻背景 深化公安改革:提高执法公信力 突出惠民利民
光明日报:公安部:年内开展驾照直考改革试点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王昊魁从公安部获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涉及的110余项改革举措已全部落实到领导责任、分工到各警种和部门,今年9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均已签订责任书,年内将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日前,《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2014年以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安部全力以赴抓好公安改革的推动和落实工作,公安改革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户籍制度改革、车检改革、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着力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限要求,根据任务分工,逐项研究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进度,明确什么时间出什么成果;建立健全任务进展定期通报和督促检查制度、项目台账管理和销号挂账制度,出硬招、出实招,抓进度、抓质量;启动改革试点,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先试,尽快取得实际效果。
中国青年报:我国为公安民警投保意外伤害险
本报珠海4月15日电(记者何春中)记者今天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标志着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关爱。这既是给予公安民警风险补偿、减轻牺牲病故和残疾民警家庭生活困难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成果和完善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的重大突破,对于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其中,烈士20万元。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据悉,公安系统年内将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
法制日报:小轿车驾照自学自考等改革年内试点 110余项公安改革明确分工重点改革任务签订责任书 本报珠海(广东)4月15日电记者刘子阳记者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涉及的110余项改革举措已全部落实部领导责任,分工到各警种和部门,今年9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均已签订责任书,年内将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夏崇源强调,要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抓紧抓实各项试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中央部署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一场惠民利民的重大改革,顺应了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亲切关怀。去年以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全力以赴抓好公安改革的推动和落实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公安改革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户籍制度改革、车检改革、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全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要着力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限要求,根据任务分工,逐项研究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进度,明确什么时间出什么成果;建立健全任务进展定期通报和督促检查制度、项目台账管理和销号挂账制度,出硬招、出实招,抓进度、抓质量;启动改革试点,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先试,尽快取得实际效果。
公安部要求,要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切实找出找准推进改革的切入点、突破口。要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着力完善基础管理和防范控制机制,提升惩防犯罪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建设平安中国的新要求。要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聚焦群众关切、顺应群众期盼,大力推进户籍制度、车检改革等条件成熟改革举措的实施,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拓展行政管理服务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等改革举措。要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受案立案制度,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和执法责任体系,着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公安部强调,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改革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推进落实。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基层创造,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的调研咨询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推进公安改革向纵深发展。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力争在人民群众最关切、基层民警最期待的具有标志性的改革上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把各项惠民便民的改革举措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出席会议。会上,河北、吉林、江苏、浙江、贵州、陕西、广东珠海7个地方公安机关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地公安机关改革办负责人还进行了分组讨论。
法制日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驶入快车道 公安改革“操盘手”最关注创新社会治理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标志着公安改革驶入快车道。
4月14、15日,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作为公安改革的“操盘手”,他们最关注什么?各地公安改革做了哪些工作?将给百姓带来哪些红利?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
保民平安是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围绕建立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要求,就进一步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控、惩防犯罪工作、国际警务合作、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等机制作出一系列部署。
去年,贵州省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9.1%,现行命案发案同比下降16.5%,实现10年来首次下降,抢劫、抢夺案件发案分别下降36.6%和43.7%,是5年来降幅最大的一年。贵州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温贵钦认为,成绩的取得与科技创新、信息化应用密不可分,“贵州公安信息资源综合应用平台、重大事件预警防范系统的建立,整合了140多亿条基础信息资源,有效解决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度不高、服务实战能力不强的问题。”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吉林省公安厅选择从最基层的综合性战斗实体派出所入手。吉林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刘培柱介绍,目前,全省派出所总警力比2012年净增加2954人,县(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分别达到本级总警力的43.3%和53.9%,社区民警专职化率达到98%,夯实了最基层的综合性战斗实体。针对街面巡防警力不足的问题,陕西省公安厅积极改革基层巡防和派出所工作机制,在西安、榆林中心城区治安复杂区域建立了70多个警务工作站,补充织密了打击防控网络。江苏省公安厅则打破警种部门界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构建立体化情报工作网络,围绕完善反恐维稳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重点行业、重点目标反恐防范标准。
改革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公安部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维护秩序与保障权利统一,将改革触角延伸至行政审批、户籍制度、边防出入境等多个方面,每一项措施的出台,都将给群众带来方便、实惠。户籍制度改革是公安改革的“重头戏”之一,如何服务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走好“最后一公里”?
河北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史贵中介绍,河北省以为期3年的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为契机,清理重复户口1.8万个、其他违规户口1170个、应销未销户口2.1万个,纠正户口登记项目错误7.9万个,有效保证户口信息的真实性、唯一性、权威性。同时,针对问题建章立制,从源头加强规范管理户口登记。能放开的坚决放开,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吉林省公安行政审批项目由171项精简为110项,省公安厅行政审批项目由35项精简为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实现“零审批”;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删减40.5%,事项办理总时限减少34%,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
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去年,贵州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惠民帮扶等活动,在全国率先推出居民身份证15日内办结便民措施,创新推出微信车管所、马背警务室、证件办理“派单制”等一批惠民举措。2014年,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达94.34%,创2007年来最高水平。
记者获悉,江苏拟于近日推出系列改革惠民措施: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全省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在省辖市范围内自由迁移户口;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换领省内异地办理;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可通过“网上车管所”申请委托办理;简化出入境办证手续;实行边检登轮许可证省内“一证通”。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多年来,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协辅警队伍建设。尽管如此,公安协辅警人员仍存在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等问题。此次公安改革提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这也是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关注的话题。
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有限的编制增量难以从根本上缓解警力紧张的现实问题,河北省公安厅瞄准警辅人员队伍这个警力“增长点”。史贵中认为,如何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是关键。首先是定位,就是要明晰警辅人员的身份定位,规定辅助履行的警务活动范围和纪律要求、权利义务。其次要做好保障,各级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警辅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落实相关经费。
在浙江,公安机关普遍配备了协辅警人员,全省现有协辅警队员9.6万多人,是全省总警力的1.5倍。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激发队伍活力,以增强协辅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宿感和荣誉感。宁波市公安局专门出台协辅警层级晋升管理办法,将协辅警层级分为初、中、高3个层级,对应7档工资,以激励协辅警队员、拓展职业空间。舟山市公安局专门争取45名事业编制,分3年从优秀协辅警中进行招录,对整个协辅警队伍产生了明显的激励作用。在工资待遇问题上,浙江省大部分地市参照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对协辅警队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一般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奖金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以劳定绩、以绩取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浙江省公安厅改革办主任刘静表示,下一步,将积极争取省编办、人社厅、公务员局、财政厅等单位的支持,以联合发文的方式,重点解决协辅警的法律定位、员额核定、经费保障、最低薪酬、人员出路等重点难点问题。
法制日报: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警察烈士原抚恤外再补20万
本报珠海(广东)4月15日电记者刘子阳记者今天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为切实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志着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仍处高位状态,因公负伤数量总体上升,特别是突发疾病猝死工作岗位的民警数量居高不下,暴力袭警、暴力抗法问题突出。2010年至2014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建立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于解除公安民警后顾之忧,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办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其中,烈士20万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强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工作,强化民警执法防护意识教育和实战训练,深入推进完善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人民公安报:凝神聚力推动公安改革步入快车道 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在广东珠海举行,部署全面启动公安改革的实质性工作,标志着公安改革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迅速行动起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强力推动各项公安改革任务的推进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切身感受到公安改革成果,有更多获得感。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切实增强推动落实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高度重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之年。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性。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研究谋划,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在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狠下工夫。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坚持把政策的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政策的统一性与差异性、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公安改革思路原则、目标方向与中央精神相一致,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顺利实施、有序推进。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抓紧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意见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而要把顶层设计变成行动、宏伟蓝图变成现实,则需要上下整体联动、全警共同努力。去年以来,公安部推出了16项便民利民措施和18项车检改革措施,开展了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重、时间紧,容不得半点懈怠。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迅速启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各项实质性工作,明确具体责任,细化分工实施方案,不搞花架子,增强操作性,切不可等待观望无所作为。条件成熟的改革要立即启动,难度较大的要积极妥善推进。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政贵在行,关键看落实。此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110多项具体措施。公安改革能不能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关键看这些改革举措能不能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稳健把握,做到事前有布置,事中有督办,事后有评估,坚决消除“中梗阻”、“肠梗阻”,依靠高质量的改革方案、高质量的贯彻落实让公安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新京报:公安部:年内试点驾照自学直考
新京报讯(记者涂重航)15日,记者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年内将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近日,公安部已将公安改革明确的110余项改革举措细化落实到各业务部门,每个项目均有部领导牵头负责。根据任务分工,逐项研究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每项目标进度。今年还将就驾驶人培训考试、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等多项改革任务开展试点。
侦查破案
打击犯罪与挽回受害人损失并举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侦查破案的立足点基本上是把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依法惩处,还受害人一个公正。现在群众不仅要求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还要求追回损失。这要求公安机关既要追逃又要追赃,既要打击又要防范。为此,公安机关提出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诈骗电话通报阻断、被骗资金快速止付机制,完善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办理跨国跨境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健全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诸多改革举措。公安部部署全面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目的也在于此。
调整行政审批
旅馆、典当、印章业行政许可后置审批
对于公安部提出的这次行政审批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的一个重要项目,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要限时一律取消。比如,调整特种行业审批流程,对旅馆、典当、印章业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其他行业改为备案制,这是特种行业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调整。对此公安部要求各地要提前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
惠民便民
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为更好地惠民便民,这次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总要求就是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公安部提出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建立非紧急求助警情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机制等举措。例如去年10月,天津市公安局针对挪车求助警情占110接报非警务警情30%的情况,积极借肋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提供服务,将挪车求助从110警情中剥离,创新推出了“114挪车服务”平台,使日接处警量下降2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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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民警人身意外投保
2010年至2014年,全国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
新京报讯(记者涂重航)记者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标志着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公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其中,烈士20万元。当前,公安民警因公负伤数量总体上升,特别是因突发疾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民警数量仍居高不下。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
■致敬
2015年3月殉职民警
●3月6日,甘肃省正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巨涛,在枯井打捞案件重要物证时因缺氧窒息牺牲。40岁。
●3月8日,河北省灵寿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马喜林突然倒在工作岗位上殉职。46岁。
●3月9日,贵阳铁路公安处从江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郑洪勇,值班时突发疾病,抢救无效。44岁。
●3月11日,上海交警茆盛泉在执法中被一辆宝马轿车拖行近十米,因颅内出血不治身亡。32岁。
京华时报:公安部:驾照自学直考年内试点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今年内,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将展开改革试点,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的。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涉及到的110余项举措,目前已经分工到各警种和部门。据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夏崇源介绍,针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公安部将改革的意见和方案进行梳理,分解出110多项改革措施。去年以来户籍制度改革、车检改革、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取得重要进展,今年将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据介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涉及的110余项改革举措已全部落实部领导责任、分工到各警种和部门,今年9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均已签订责任书,年内将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公安部还要求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着力完善基础管理和防范控制机制,提升惩防犯罪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大力推进户籍制度、车检改革等条件成熟改革举措的实施,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等改革举措。
部分举措
1民警统一办理意外险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从今年起,公安部、财政部将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这标志着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据了解,两部门已经在今年年初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民警,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将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其中烈士的保险金将可达到20万元。
2建诈骗资金止付机制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打击犯罪、侦查破案的立足点基本上是把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依法惩处,还受害人一个公正。但目前群众的要求远不止于此,还要求追回损失,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公安机关将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诈骗电话通报阻断、被骗资金快速止付机制,完善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办理跨国跨境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健全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诸多改革举措。这也是公安部部署全面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的目的。
3违法收费须限时取消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改革此次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这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的一个重要项目。公安部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须限时一律取消。将调整特种行业审批流程,对旅馆、典当、印章业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其他行业改为备案制,这将是特种行业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调整。公安部要求各地提前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
4落实报警首接责任制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公安行政改革的总要求是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维护秩序与保障权利统一,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在此次改革中,公安部要求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建立非紧急求助警情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机制等举措。
5受案立案将分离管理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健全执法办案制度,但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如存在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导致群众报案难、控告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公安部将改革受案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完善立案审查制,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将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
□解读
1驾证自学直考试点
加快拿证进度堵住驾证腐败
据记者了解,这些试点工作有可能在7月份全面铺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立表示,这些措施不但便民,如果做得好,还能提高驾校的教学质量,提高考试的廉洁度。范立介绍,目前深圳已经在试行自主预约考试。范立认为,要实现自主约考试,需要公安部和交通部两个部门合作起来一起推行。交通部门负责驾校的资格管理,交管部门负责驾驶证的发放。推行自主预约考试之后,学车人只要到驾校把基础学好,其他方面就可以不再到驾校学,就可以自己再寻找不要钱的学车地方,驾校就会有危机感。两部门应协调如何认可驾校的学时,比如学员可以拿着驾校的结业证书预约考试,即方便学员,也能提高驾校的培训质量。同时,也能堵住驾证的腐败问题。对于自学直考,范立表示,针对驾驶证被吊销,或驾证到期没有及时更换导致需要重新考证的司机,可能更现实一些。范立说,像异地考试更是一项很好的便民政策,能让学员多的地方到学员少的地方考试,加快拿证的进度,同时也能减少腐败问题。
2诈骗资金止付机制
确定被骗将冻结资金并返还
据有关专家介绍,诈骗电话阻断和被骗资金快速止付,在国外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一些篡改的电话号码,比如在110前面加个“士”,这种被篡改的诈骗电话号码,普通老百姓虽然容易忽视,但在拨打电话的后台,属于异常号码,电信运营商是可以知道的。在建立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后,公安部门可以把这种号码通报给电信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就可以进行阻断,从而制止电话诈骗。至于被骗资金快速止付机制,是因为被骗人在把钱汇到骗子账户后,骗子要把钱分解到其他账户再取款,这中间需要一个过程,有一定的时间。如果被骗者都第一时间发现被骗,立即报警,警方再迅速联系银行,银行就能把这笔冻结,骗子就无法将钱转走。但相关专家表示,这需要警方与相关银行建立固定的联系机制,双方都在第一时间实行沟通,以用最短的时间处理。据媒体报道,目前深圳也已经建立了银行资金快速冻结机制、被骗资金原路返还等措施,其他一些地方也有成功的案例。据了解,目前公安部和有关部门已经对台湾等地的实行情况完成了考查。
3公安行政管理改革
减少程序减少收费加强监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魏永忠教授表示,行政管理改革是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已经出台了框架意见,现在要做的就是加大推进力度,落地开花。而公安部此次提出的取消收费和罚款项目,调整特种行业的审批流程,都是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具体措施。公安机关要简化原本繁琐的程序,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像旅馆、印章这种特各行业,在改变审批的同时,应该提出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公安机关应明确哪些是该管的,哪些是不该管的,减少程序的同时,提升监管的力度和水平。像一些审批项目已经有一些收费项目,减少审批的同时也要减少收费项目。魏永忠表示,公安部此次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透露出一个信号,就是要对审批的事项进行减政放权。以前有很多不属于行政审批的,也长期实行行政审批,像这些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公安部此次提出将“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限时一律取消,透露的信号更明显,就是以“红头文件”管事的时代过去了,今后法律规定可以收费的才能收,否则就不得收费。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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