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罗沙 白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江必新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此外,还任命了八位巡回法庭副庭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31日在广东深圳、辽宁沈阳挂牌。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会议强调,要注意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处理好巡回法庭同所在地、巡回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关系,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部门同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指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即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链接: 江必新同志简历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8.09-1982.09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9-1985.01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1-1988.0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1988.09-1993.0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其间:1991.11-1992.08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锻炼;1992.08-1993.08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1993.08-1995.0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5.02-1999.0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1999.06-2002.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08-2002.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02.12-2003.0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其间:2001.11-2003.01挂任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9.09-2004.06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4.06-2007.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03-2004.07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12-2014.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0.04-2010.07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2012.03-2012.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4.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景汉朝同志简历
景汉朝,男,汉族,1960年11月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8.09-1982.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2.07-1984.07 河北省石家庄邮电学校教师 1984.07-1984.08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 1984.08-1986.09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 1986.09-1988.1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1988.12-1989.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负责人 1989.07-1993.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93.02-1994.1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1994.12-1995.05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1995.05-1996.12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调研组组长 1996.12-2003.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4.07-1997.0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04-2006.1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其间:2000.09-2004.0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11-2007.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07.04-2008.05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8.05-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9.04-2009.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 2009.06-2010.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 2010.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少平同志简历
李少平,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1975.04-1977.10 山西省长子县知青 1977.10-1978.09 山西省高平县丝织厂子弟校中学教师 1978.09-1982.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生 1982.07-1984.09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1984.09-1987.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7-1990.1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审判员 1990.11-1993.0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1.08-1993.03挂职任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委副书记) 1993.03-1995.1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1995.12-2000.0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0.01-2002.11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2.11-2003.0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3.01-2007.1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5.09-2006.01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一班学习) 2007.12-2008.0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8.01-2013.10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09.11-2010.01中央党校第46期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10-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张述元同志简历
张述元,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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