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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环境保护领域五起指导性案例

时间:2017-01-04 11:31:00 【字号 】 【关闭

  中国长安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郭美宏)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截至2016年12月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

  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有五个,分别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江源区中医院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截至2016年12月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3883件,提起诉讼案件495件。在诉讼案件的这一类案件中,民事公益诉讼57件,行政公益诉讼437件,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人民法院共审结32件,除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因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而撤诉,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因有适格社会组织参与诉讼而撤诉,1件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结案外,其余28件人民法院均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公益诉讼已逐渐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新型工作方式和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全新领域。”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对记者说,目前检察机关提起的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也都在逐步推进。试点地区检察院已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逐步开始提起公益诉讼。

  下一步,万春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评估试点成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依法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检察职能特点的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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