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回应村章乡管致群众办事难 违背宪法精神必须坚决纠正 法制网北京2月21日讯(记者张维)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乡镇政府代管村委员会公章造成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在今日召开的民政部2017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村章乡管违背宪法精神,更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坚决纠正。 近日,有媒体对河南郑州、漯河等地调查后报道称,多地乡镇政府代管村委会公章造成群众办事困难,有的乡镇政府代管村公章后成立了“印章管理中心”。一些乡镇政府表示,这是为了防止公章落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个人口袋造成“乱盖章”“人情章”等问题。 陈越良表示,“村章乡管”是农村广大群众诟病的问题,无论出于什么初衷或者目的,把村公章收归乡镇政府,实行“村章乡管”,违背了《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更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对这一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民政部态度是明确的,给干部以信任,还百姓以方便。”陈越良表示,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村民生产生活中办理参军、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必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指定的符合条件的村民保管,这既是村民自治的具体事务,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直接体现。 陈越良还表示,针对一些村情复杂、矛盾多发的问题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或者对于村级组织进行治理整顿期间,乡镇政府可以暂时将村公章收缴代管,待换届选举或者整顿工作结束后归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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