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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第一案”

时间:2017-01-21 07:32:00 【字号 】 【关闭

  22天接待来访群众2069人次立案121件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第一案”

  1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顾明、汪有恒与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被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也是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第三巡回法庭组成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审判长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就本案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了意见。在法庭主持下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作为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试验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建庭伊始即全面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原则,庭长、副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第三巡回法庭在案件分配规则上采用随机分案制度,本案即为第三巡回法庭2016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后首批新收的3件案件之一,因其余两件均为程序性案件,故将此案作为第一案。按照法官排序顺序由江必新担任审判长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从挂牌成立至今不足一个月,坚持边完善基础设施边执法办案的原则推进各项工作。

  本案从2016年12月29日立案受理到2017年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仅用22天时间,体现了司法为民、高效便民的理念。当然,本案作为第三巡回法庭立案受理的第一起案件,考虑到其标志性意义,在审判周期方面具有特殊性。今后,随着案件量不断增加,审判工作压力也会日益凸显,每个案件的审判周期,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会因个案案情及实际工作情况而存在差异。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所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自挂牌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069人次,登记案件1322件,立案121件,案件审判和诉讼服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平稳有序。

  本次庭审受到了国内外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刘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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