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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5-135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6-02-03 15:06:24 【字号 】 【关闭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2015-135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2-143001-015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135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66,900               

四、采购数量:1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建设地点:广东省公安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变,并在中标总价范围内清单已有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包干。为保证工程质量,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如有转包、分包,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施工过程产生其他未列费用,视同包含于综合单价中。如果投标时投标人对提供的施工方案(方案须由投标人设计并经业主确认)没有异议,则除工程变更外,中标人必须按其施工方案完成施工图纸和预算的内容。

3、计划工期:  50  个日历天。

集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6年3月 1日 10:00

2.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 广州市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大院门口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贺先生,83922584。

4. 现场勘察须携带以下资料:

(1)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现场勘察委派书》原件。(格式详见后)

5.采购人收取上述文件后将现场出具《现场勘察回执》(格式详见后)作为本项目符合性审查的重要依据,请各投标人予以重视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6.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U盘。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社保证明、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资料。投标时还应提交证书复印件以及网络查询截图。

5.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6.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有下列情况的,不允许参与投标:①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处罚期内的;②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③2011年以来所承接的工程出现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④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允许投标的其他情况。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03日 至 2016年02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38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

十、开标时间:201638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03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020-83110322
传真:020-83110987 邮编:510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袁抗 联系电话:020-62791678
传真:020-62791620 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平 联系电话:020-6279162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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