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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智慧交通(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

时间:2020-09-30 15:20:34 【字号 】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09-611-0061
项目名称:澄海区智慧交通(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64.19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4.19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澄海区智慧交通(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建设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由中标人投资建设,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对澄海区324国道城区段、同益路段(玉潭路至外环西路)、澄江路段(324国道至实验高中)、益民路段(324国道至文祠东路)、玉亭路段(324国道至怀汉路)、莱美路段(324国道至岭海路)共六个路段,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以及交警部门的需求,对该六个路段建设违停抓拍球机和不按车道行驶抓拍枪机,并且配套建设相应的立杆、管线材、线路租赁及配电等,违停抓拍球机核不按车道行驶抓拍枪机具体位置详见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
2)本次通过部署违停球或不按道行驶卡口抓拍枪机,对六个路段进行违法抓拍,不仅可对这些路段的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管控,还可对提高该周边道路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遏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3)本项目通过H.264编码方式,400万像素采用4M码流进行传输,900万像素设备采用8M码流进行传输,对前端进行录像存储,存储保存时间为一个月。
4)项目工期: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120个日历日内必须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5)服务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5、具备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
联系方式:0754-85886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54-85861273
(编辑: 来源:中国安防资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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