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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监狱广东省揭阳监狱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09 14:59:03 【字号 】 【关闭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揭阳监狱的委托,对 广东省揭阳监狱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6-201018-0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237,6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包组内容

最高限价

月采购金额预算

(人民币万元/月)

合同采购金额

(万元)

包一

大豆油

7.53元/升

5.07

121.68

包二

大米

3.96元/公斤

36.83

883.92

包三

伙房副食品

(见品种限价表)

26.27

630.48

包四

冷冻肉

(见品种限价表)

25.73

617.52

包五

蔬菜与鲜活塘鱼

(见品种限价表)

蔬菜

40.36

968.64

鲜活塘鱼

4.23

101.52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 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的货物、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供应商是2017年成立的新公司,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实施本项目人员的名单及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所投包组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

① 包组一、大豆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 包组二、大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 包组三、伙房副食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 包组四、冷冻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 包组五、蔬菜与鲜活塘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3) 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供应商是2017年成立的新公司,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 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实施本项目人员的名单及材料;

6)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所投包组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

①  包组一、大豆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  包组二、大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  包组三、伙房副食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  包组四、冷冻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  包组五、蔬菜与鲜活塘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7)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

9) 投标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参与投标时也须放入投标文件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9日 至 2017年08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31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开标时间:2017083110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方先生 联系电话:0663-8105000-217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663-8105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联系人:郑锦彬 联系电话:020-37023498
传真:020-37023518 邮编:510054
(三)采购人:广东省揭阳监狱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窖镇
联系人:广东省揭阳监狱 联系电话:0663-8105000-2171
传真:0663-3217188 邮编:51555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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