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中心电子屏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局委托,就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中心电子屏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中心电子屏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SGTD[2016]22号 (三)项目预算:60万元 (四)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中心电子屏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预算60万元,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响应部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 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竞标人无行贿记录,竞标供应商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供应商也可向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竞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竞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2月以来竞标单位为其授权委托人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有效诚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 8 :30—2016年 8月 29 日17 :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指引》。 因系统升级,需对原注册登记入库的宿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CA证书(即政府采购CA加密锁)、电子签章、数据库信息进行同步升级和更新,请原持有市政府采购CA证书的投标人及时按照《关于升级政府采购CA证书、电子签章、诚信数据库的通知》要求重新填报、审核数据信息,并申领CA证书。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报名的,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已取得市级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直接登录使用政府采购系统;如需增加投标业务类型,可在“企业信息”-“单位类型修改”栏目中自行增加相应类型,提交相关资料送审。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谈判采购公告。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竞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 9 月 1 日 14 :30 (二)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 日 15 :00 (三)竞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四)竞标文件接收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舒舒 联系电话:0527- 84352297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2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 邮政编码:223800 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七、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单位: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4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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