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塑钢护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塑钢护栏,编号:ZZC2016-J03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购置的塑钢护栏。数量:1000米。预算:38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一批塑钢护栏。 技术要求: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资格登记的供应商。注:未在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8室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512-58699063,联系人:杜闻瑾。 2、供应商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放时间: 发售采购书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7:00时(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不能参加) 采购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中心220室)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费,请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 其他有关事项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报价时间:2016年8月30日9:30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中心二楼)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陈瑞春 、郑浩 其他有关事项: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陈瑞春、郑浩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传真电话:0512-5891538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邮政编码: 215600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12-55371027 联系人:张诚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8月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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