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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播报:

苏州市民防局人防指挥所关于消防器材等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6-08-19 00:00:00 【字号 】 【关闭

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函

编号:SZHY2016-T-002

  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民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民防局人防指挥所关于消防器材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有以下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SZHY2016-T-002

二、采购内容:苏州市民防局人防指挥所关于消防器材等项目

三、本次采购总预算为:伍拾玖万壹仟玖佰元整(¥591900)【注:投标时每一类别内容均不得超过其相应的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预算为:肆拾壹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415350)具体明细如下:

消防联动报警系统等 预算金额:叁拾陆万零玖佰伍拾元整(¥360950)

ATS切换柜 预算金额: 伍万肆仟肆佰元整(¥54400)

第二标段预算为:壹拾柒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 (¥176550)具体明细如下:

专用水箱、油箱 预算金额:壹拾柒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 (¥176550)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按所投标段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以原件(或公证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对其中任一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确定拟投的标段,在最终投标时不得进行任意修改,并且各投标单位须按照所投的标段号分别按要求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并单独密封,否则投标无效。)

标段一:

(1)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公司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3)非苏州注册的响应单位需提供在苏州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的证明文件(分公司或子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授权的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4)响应单位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标段二:

(1)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公司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3)非苏州注册的响应单位需提供在苏州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的证明文件(分公司或子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授权的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注:为了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实际安装位置和现场条件,进行正确的设计和合理的施工,各响应单位需在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时止到采购方进行现场勘察,以便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最佳投标方案。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89号

联系人:王蕙鲸  联系电话:0512-65150735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

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5号楼201室)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六、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6年8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评标厅

七、保证金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号下午16:00(北京时间)

谈判保证金数额收取:第一标段 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整)

第二标段 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整)

交 纳 账 户: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1808

开 户 银 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保证金查询电话:0512-65113583

谈判保证金需按规定的金额及条款的规定缴纳至谈判文件指定账户(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至保证金账户)并换取保证金收据。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采购单位并换取保证金收据。招标采购单位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人开据“谈判保证金收据”。(不接受现金解缴方式。)

注:各谈判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谈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所投标段号及“谈判保证金”字样。

八、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钱骏祎

地 址: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1室

电 话:0512-65113583

传真电话:0512-65113583

邮政编码:215000

采购人:苏州市民防局

联系人:王蕙鲸            

联系电话:0512-65150735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512-68615855

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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