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276号)文件精神,需河南省公安厅机关实行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目前由河南省公安厅机关实行的收费项目共有4大项,其中出入境管理局机场签注处负责收取3项,治安总队三支队负责收取1项。具体为: 1. 签证收费 2.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通行收费 3. 一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4. 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 特此公示。 附:河南省公安厅收费项目明细表 2015 年6月24日 收费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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