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概述 法院应用系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过程中的重要辅助系统,是营造“公正”司法环境的重要工具。 本项目是安徽省法院系统法院应用系统建设,由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法庭布线改造三部分组成。通过该系统将法院审判过程中所有视频、音频等信息以多画面显示的方式进行实时采集、录制,实现法院领导、审委会委员、法院工作人员、干警实时全程动态了解庭审过程中所有有关案件的审理全程视频和录像,保证完美还原庭审现场情况及法庭内部环境,实现在线监督,保证阳光审判,维护法院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正义形象。 系统能通过扩展、延伸传统的电视监控系统功能,适应法院应用系统高清化、网络化管理需求,达到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是一个集语音、数字图像处理为一体,综合应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的真正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构建法院庭审监控系统,能够达到以下技术要求: 系统具备数字化庭审系统的业务功能; 可与现有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联接,使庭前准备信息、当庭产生的信息、庭后合议信息实现网络化处理,最终形成多媒体电子卷宗; 应能将环境监控系统与法院庭审系统融合,只须建设一个平台,即可以实现对法院环境的网络监控,以及实现对数字化庭审系统的系统建设;平台应支持级联、堆叠管理; 每个法庭分别部署,独立建设,集中管理。采取模块化设备,便于今后法庭数量增加产生设备的增加,对后台控制管理不需要再做设备和线路的调整。 构建可视化典型案件案例库,实现典型案例庭审实况的数字化采录、存储、查询、播放。 可构建网上庭审直播平台,通过IE方式浏览庭审图像,实现庭审过程的公正审判。 系统能够通过扩展能够与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实现异地举证、远程开庭、远程提讯功能等功能; 系统能够通过软件方式合成画面,合成画面不低于720P,可以实现庭审主机双光盘实时刻录功能; 系统能够支持庭审直播、点播功能,并发直播、点播不少于128路; 系统能够提供远程庭审指挥功能,能够实现远程语音对讲、文字交流功能; 系统能够记录庭审全部过程,包括庭审图像、声音和笔录,并可进行原历史重放; 系统能够对电视墙进行管理,并能随意设置预案,在监控中心可以看到各个法庭的现场图像; 应能支持本系统前期建设内容进行兼容以及升级改造。 通过法院应用系统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为法院的业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平台,为最终实现“数字化法院”做好基础。 1.2.建设原则 严格遵循《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2009年版)(法〔2010〕38号)和《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法发〔2008〕28号)相关的要求,并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建设: 可持续性及可扩展性 采用科学的、主流的、符合发展方向的技术、设备和理念,系统集成化、模块化程度高。设计合理,架构简洁,功能完备,切合实际,能有效控制和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动态监控和法庭监控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系统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系统的安装调试、软件操作使用又简便易行,容易掌握,适合中国国情和本项目的特点体现了当前计算机控制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最新发展水平,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具有特殊、固定、标准的业务流程,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从庭审排期、庭审准备到开庭审理、案卷归档、档案调阅均有具体的流程要求。法庭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可与现有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接,共同保障法院整个审判业务工作流程完整。在充分考虑与现有设备的兼容性,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及技术条件以保护投资的基础上,项目设计要还需考虑到审判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提供具有开放性的系统构架模式及前瞻性的功能扩展方法。 (编辑:编辑部 来源: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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